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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 市民多选择国内游
2008-09-25 17:50  文章来源:渭南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华山风景

张家界风光

   今年“十一”提前两天放假,不少选择在“黄金周”旅游的市民纷纷忙碌起来。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旅行社了解到,今年选择国内游的游客较多。

  据了解,今年利用“黄金周”选择到张家界、桂林、北京、华东、银川三湖5个景点旅游的游客较多,其中选择乘坐专列到以山水景色、人文旅游为特点的人间仙境湖南张家界景点的游客较为火爆。一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游客乘坐专列到张家界旅游是首次,价格每人1380元左右,与双飞旅游价格相比既便宜又实惠,截至目前,报名乘坐专列到张家界旅游的游客已达每天100人次。同时,国庆期间选择到北京旅游以共睹水立方、鸟巢的游客也较多,游客可选择单飞、单卧,价格每人1600元左右。此外,选择单飞、单卧、双卧去桂林、华东、九寨沟等景点提前报名的游客较多,价格平均在790元至3000元之间。

出游谨防合同陷阱

  本报讯(记者 吕 佳 通讯员 奚灵芳)“黄金周”即将到来,不少市民都有出游的计划。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准备出行的市民,在选择旅行社出游时,应慎重填写旅游合同,防止上当受骗。

  陷阱一:合同里暗藏“玄机”。旅行时间问题,比如,部分旅行社宣传的“六日游”,第一天深夜11∶30起飞,第六天凌晨2∶50回来,“六日游”实际上是“四日游”。

  应对绝招:游客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所签合同要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

  陷阱二:转卖甩团“暗箱操作”。部分旅行社遭遇参团人数不够时,会选择将参团游客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同行,却没有向消费者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或者以行业惯例为由进行搪塞。

  应对绝招:当发现上述情况时,消费者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可直接解除合同与受让方(即接受游客的旅行社)签订新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陷阱三:出境游借口加钱。部分旅行社利用旅游消费者在海外无依靠的心理,途中借故加钱,而加钱的原因在旅游消费者与旅行社签约时并没有约定。

  应对绝招: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应在违约条款中规定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在遇到旅行社因故加钱时,消费者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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