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报送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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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7 16:16 文章来源:陕西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4号)精神,强化项目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陕西省服务业发展项目库,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上报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陕发改办〔2008〕1267号)要求,请你们根据本地区“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筛选上报服务业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抓主要带普遍、抓特色带一般、抓重点带全局”原则,以特色突出、优势突出为标准,选报具有比较优势、发展前景好、产出效益高、带动系数大、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龙头作用明显的服务业项目。
二、项目范围
物流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
三、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规划;
2、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能够适时启动,并在规划期内建成;
3、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制形式不限。
请你们在9月2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将物流业及会展业项目报我厅商业改革发展处,服务外包业项目报我厅外资处。
商业改革发展处联系人:刘旻
电话:029-87292580
传真:029-87292580
邮箱:shanggaichu@126.com
外资处联系人:张军
电话:029-85393180
传真:029-85392345
邮箱:zhangjunn@hotmail.com
附件:陕西省服务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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