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销售情况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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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31 08:28 文章来源: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和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的重要出口机电产品。产业是贸易的基础,贸易是产业的延续,贸易与产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与我省汽车产业的联系、沟通和互动,推动产业与贸易的相互促进,使商务工作更好地为产业服务,引导产业良性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振兴和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可持续发展,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销售情况调查。
在本次调查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将对我省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进行汇总,作为政策扶持、对外推介等的重要资料。入选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2006年国内销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出口额在10万美元以上;
(三)无知识产权侵权、商业贸易欺诈等违法行为。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依据上述条件,对你地相关企业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审核,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商务厅机电处。
二、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
作为中外汽车零部件展示、交易、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商务部将举办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首届博览会定于2007年11月29日-12月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该博览会的举办,将对促进中外汽车企业交流与合作、推动汽车产品出口增长,发挥重要作用。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拟组织我省相关企业组成代表团参展、参会,请你们在通知符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了解本届博览会情况的基础上(博览会网址:http://www.iapechina.com),将所有拟参展的企业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商务厅机电处。
联系人:范万春
电 话:029-87292560、87290658(传真)
邮 箱:sxjd1551@yahoo.com.cn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