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补网点的确定
辖区内已备案家电下乡网点,在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基础上,向区家电办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渭区家电下乡直补网点申请表》,区商务局、财政局将按相应资质、支付能力、前期销售额、信用度等进行综合考察后审批确定直补网点。确定的直补网点,要与区财政局、商务局签定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悬挂由区家电办统一颁发的直补店牌。直补网点必须设有资料留存处、信息录入处、补贴兑付处等设置。直补网点应张贴公示经区家电办确认的临渭区家电下乡备案网点直补销售范围备案登记表。
二、网点代理审核
对于符合家电下乡补贴条件的购买人,在该网点购买其现有备案登记范围内的家电下乡产品,网点应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现场审核无误后,复印留存(复印资料不得向购买人收取费用),并当面在复印资料上加盖“再次复印无效”条章(“再次复印无效”条章要盖在证件有效位置),将原件退还购买人。
三、票据开具和支付购买款项
审核完成后,留存产品标识卡,正确开具盖有“临渭区家电下乡管理专用章”的售货发票,购买人全额支付购买款项。
四、信息录入
网点应现场录入销售和补贴申领信息资料,录入无误且系统无特别提示后,表明本次购买、审核和申领程序正确无误,可从系统导出打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报联。若出现超政策限额购买等错误信息,乡镇财政所拒绝兑付,垫付资金由销售商自负。
五、补贴资金领取
购买人现场填写《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可从网上下载),并在申请表上签字按指印确认。然后到网点设立的“补贴兑付处”现场领取补贴。
六、网点申报
网点应向所在地财政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联;
2、农民已签字并按指印确认的《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 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原件; 4、农户购买产品的发票复印件(盖有“临渭区家电下乡管理专用章”并标明购买人身份证号及产品标识卡号);
5、购买人农业户籍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本人和户主页);
6、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法证明农户身份的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农户身份证明原件);
7、《陕西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以上应按每台(部)产品装订成册,每周到辖区乡缜办财政所进行申报。
七、财政所审核及结算
乡镇办财政所对网点申报资料及标识卡原件及时审核,每半月与网点结算兑付一次将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至网点账户。
附:临渭区家电下乡直补网点申请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
临渭区家电下乡直补网点申请表
|
|
一、网点基本情况 |
|
网点名称: |
|
备案登记号 |
|
|
法人代表: |
|
隶属企业: |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
二、直补设施配备和垫付能力 |
|
本网点符合家电下乡备案网点标准化要求,程序操作熟练,直补设施完善,具有半个月的补贴资金垫付能力。
|
|
三、家电下乡直补网点申请 |
|
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程序,进一步方便农民消费者,现特申请本网点为家电下乡直补网点。
申请人: 申请时间:
|
|
四、区家电办公室意见
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