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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潼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10-10 17:04  文章来源: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潼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石油化工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为此,我们在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中,要严把加油站市场准入关,规范加油站审批管理,打击各种违规建设和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乱批滥建、越权审批加油站的现象,进一步巩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促进石油行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通过专项整治,使加油站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合理;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石油企业的竞争力明显提高,使广大消费者对成品油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基本满意。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
1、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加油站一律依法取缔。
2、未按照规定经商务部门批准,已违规建成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对符合网点规划要求,并纳入石化集团、石油集团加油站连锁经营体系的,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批准手续,经市商务局审查并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其余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律关闭。
3、未经商务部门批准,正在建设或尚未开工的加油站一律停止建设。任何部门不得越权擅自批准新建加油站,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4、坚决打击和彻底取缔个体手工操作的桶式销油点。
5、取缔和拆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
6、进一步规范和拆除证、照不齐、消防安全设施不健全,有较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的加油站(点)。
7、对存在上述问题而拒不执行依法取缔、停止建设、停业整顿,违法违规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坚决予以查封并强制拆除。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9月3日—9月15日)。成立成品油整治工作组。并由商业行业管理办牵头,制订成品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落实各单位职责及检查人员。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09年9月16日—9月30日)。由商业行业管理办牵头,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巩固抽查阶段(2009年10月—11月底)由商业行业办具体负责。抽查时间由商业行业具体制定,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2月15日完成)。联合检查小组必须在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用书面形式汇报。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明确专人,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此次整顿工作。各相关部门在成品油市场整治过程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在分类登记、清查各加油站(点)的基础上,要严格执法,特别是对无证照经营,流动加油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没收油品,拆除加油设施,坚决予以取缔,真正收到整治效果。
2各检查组在采取边查边处理的时候,要澄清底子,认真排查,该打击的必须打击,该取缔的必须取缔,扎扎实实做好这次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依法彻底查缴、没收桶式销油、住房内非法储油、集贸市场塑料桶装油和摩托车维修店、日杂商店等瓶装油。这些油的储放和手工违规操作,既没任何安全保障,又都位居人口密集区域,更不懂安全操作,失火、爆炸的可能性极大,安全隐患防不胜防。因此,对这类油的查缴一定要做到全面、彻底、干净。以有效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些个体经营户一无任何手续,二无安全设施,三不懂操作流程,随心所欲销售成品油。有的户已经多次整治仍不收敛,我行我素。这些销油点的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很大,已明显危机社会公共安全,且冲击和干扰了整个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必须彻底查缴和严肃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4、要加强领导,组建强有力的联合执法队伍。县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闫华锋任组长;商业行业办主任陈新定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商业行业办、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各部门抽调2-3人组成潼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整治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5、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的职责,执法中适用哪个部门的法规,就用哪个部门的法规,由该部门出具法律文书。整治中实行统一暂扣、统一处理,不得互相观望,各吹各的号。处理工作要一步到位,不留后患,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6、严肃纪律。各部门抽调出来的人员在整治期间要与原单位脱钩,全力参加整治工作,按时到岗到位,不得缺席,不得请假。执法工作用车商业行业办出一辆;公安局一辆、安监局一辆。各部门要穿着标志服,亮证执法。此次整治工作由商业行业办牵头。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首发子站:渭南市潼关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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